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7〕332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惠州市2019年度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补助资金分配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惠州市交通运输局陆路运输管理科提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如实签署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2866632,邮编:516003,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503室。
附件:惠州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明细表
附件:惠州市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分配明细表.xlsx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25日